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积极推动中学生在社会实践和日常学习生活中践行“成才梦”,实现“中国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习科学研究分会、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教育评价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优谱学业规划中心联合发起“中学生发展指导工程”活动(下称“指导工程”),在全国选择100所“中学生发展指导实验校”(下称“实验校”),探索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的操作体系,提高中学对学生全面发展指导的水平,为全面推进中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提供经验,为每个学生的发展负责,为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做出贡献。 一、目的意义 1.引导广大中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 2.促进中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和个性的充分发展。通过实验选拔和培养具有发展潜质的学生,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打下基础,为重点大学自主招生输送优秀生源。 3.中学极缺学生发展指导教师。“指导工程”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发展指导教师队伍,随时针对学生产生的各种疑惑进行指导。 4.解决中学生成长中的烦恼和问题,充分地发现、发掘、发扬学生的兴趣、潜能及特长,帮助其了解自己,了解大学,认知将来希望学习的专业和希望从事的职业;对学生学业、理想、职业等方面进行科学指导,使其学业水平在考试中得到充分发挥,走进理想的大学,学习喜欢的专业,为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习科学研究分会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 指导单位: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教育评价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 协办单位: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及相关院系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及相关院系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 承办单位:北京学帜明远•优谱学业规划中心 三、专家委员会 主任: 魏书生: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习科学研究分会理事长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毕 诚:中央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曹志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副主任 陈 浩: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 程凤春: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程方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龚春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习科学研究分会常务副理事长 洪成文:国家教育考试评价研究院执行副院长 刘立国: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刘堂江: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刘长铭:北京四中校长 雷振海:中国教育报刊社副社长、《中国教师报》总编辑 娄玉新: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教育评价专项基金办公室主任 李 越: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书记 李向前: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陆根书:西安交通大学教授 李雪冰: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副研究员 李 槟:优谱学业规划中心副主任 王殿军: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校长 杨春茂: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秘书长 于 涵: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 钟祖荣:北京教育学院副院长 四、“指导工程”项目活动内容 (一)开展“我的中国梦•成才梦”百校励志巡讲活动。 (二)开展“中学生潜质测评”公益活动。 (三)开展“模拟大学”学生发展指导实践体验活动。 (四)举办“优谱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 (五)开展“清华大学创新人才选拔营暨学科邀请赛”活动。 (六)开展“清华附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课题成果推广活动。 (七)开展“中国人民大学明德英才夏令营”活动。 (八)举办各级各类中学生发展指导教师研讨会及中学校长论坛。 六、实施办法 (一)“实验学校”权利与义务 1.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方式,定期向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接受考核评估;负责组织学生和教师参加“指导工程”项目活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并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研究成果;共享“指导工程”项目资源与实验成果;有效监督活动质量,有权对活动提出咨询。学校纳入单位会员管理。 2.工作要求。校长充分认识到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意义和价值,负责项目的行政推进和资源统筹;学校创建“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指导工程”实验项目活动;实验学校根据学生发展指导教师的条件和要求,选择有责任心、有爱心的班主任、心理教师以及政治、历史学科的教师进行培训,打造一支专业、高素质的学生发展指导教师队伍。 3.项目管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习科学研究分会秘书处(下称“秘书处”)负责对实验学校进行常规管理和年检。 4.项目经费。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教育评价专项基金为“指导工程”中的教师、校长及教育工作者研讨会、论坛以及相关科研课题研究提供资金及其他政策支持;承办单位资助“指导工程”实验学校的部分管理费用。 (二)项目申报。 采用学校自愿报名、专家委员会评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习科学研究分会批准方式进行。 1.项目申报。2013年5月20日之前秘书处接受申报。 2.组织评审。2013年6月20日之前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 3.公布名单。2013年7月10日研究分会公布实验校名单并授牌。 七、联系 “指导工程”是促进学生发展与学校发展的有效载体,希望各学校踊跃参与,也欢迎区县教育部门参与。 联系人:王老师 15801424100 李老师 13911684314 丁老师13883547965 电话:010-52909593 023-67001468 传真:010-62416031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cxxw.net 邮编:10008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善缘街1号立方庭2段315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习科学研究分会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全国中学生发展指导实验学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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