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习科学研究分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习科学研究分会
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规范地管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习科学研究分会(以下简称研究会)组织开展的学习科学研究课题,提高我会学习科学科研水平,促进学习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026世界杯投注网址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院校、各级各类中小学开展的学习科学研究课题。
第三条 学习科学研究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实现中国教育梦服务。
第四条 学习科学研究要突出学习科学特点,把握时代要求。研究会各会员单位、实验学校在学习科学研究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第二章 立 项
第五条 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扎实;
(二)申请人具备指导课题研究的组织能力和学术水平;
(三)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四)会员及实验学校在承担了本会的研究课题期满未结题,或其课题被终止研究,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本会课题;
(五)在其他部门申请的课题及其子课题不得申报本研究会课题;
(六)研究队伍组织合理,主研人员具有区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经验;
(七)课题实验单位具备必须的物质设备条件。
第六条 课题申报材料包括(样表附后):
(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习科学研究分会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
(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第七条 课题立项程序:
(一)申报。遵循每年一次课题申报原则,各单位参照当年下发的课题研究指南,结合实际选择申报课题。课题的选题,要以本地区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为主攻方向,体现学习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创新精神,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突出应用研究,大力提倡校本研究,力求通过研究促进学习科学发展和学校内涵的提升,人的素质提高。
各会员单位和有关院校、有关学校在选题后,认真填写“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章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我会秘书处。
(二)评审。研究会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予以评审立项。
(三)审批。经学术委员会评审,报理事长同意,由研究会统一下达立项文件和立项通知书。
第八条 各申报单位收到立项文件或立项通知书后,由课题承担单位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开展课题研究。
第三章 管 理
第九条 2026世界杯投注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习科学研究分会科研课题实行一级管理制和过程备案制。
(一)一级管理制。研究会立项的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均由学习科学研究会直接管理;研究会应加强课题的过程指导与督查。
(二)过程备案制。各课题研究过程中的重要研究资料,应及时学习科学研究会秘书处备案。
第十条 各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接到课题批准立项的通知后,要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论证,拟订实施计划,并及时将开题论证报告和实施计划报研究会秘书处。
第十一条 开题论证
(一)必备材料。课题负责人在申报的“课题设计论证”的基础上,组织修改完善“开题论证报告”,制定出内容具体、步骤清晰、分工明确的“课题研究实施计划”。
(二)开题方式。课题开题的方式以会议开题为主、资料开题为辅等方式进行开题论证,开题会应有学习科学研究会领导、学术委员会委员及课题联络员参加,所有开题资料须交研究会秘书处存档。
第十二条 课题重要活动的材料和重要阶段成果应以文本资料或电子资料的形式,及时报送研究会秘书处。
第十三条 各课题每年度要认真进行年度总结,形成课题进展、阶段成果和变更情况的“年度综合报告”,由课题承担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会秘书处备查。
第十四条 研究会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各课题的研究实施情况进行中期督查评估,提出课题研究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承担单位签署意见,报研究会批准后实施。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一)变更课题负责人;
(二)改变课题名称;
(三)改变成果形式;
(四)对研究内容和重大调整;
(五)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六)课题完成时间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七)因故终止或撤销课题。
第十六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研究会同意后终止、撤消课题。
(一) 超过四个月不开题或不送交开题材料;
(二) 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三) 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四) 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而未经报批,且学术质量、实
践价值较低劣;
(五) 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六) 违反课题管理办法的其它情况。
第十七条 资料管理
(一) 档案资料
1.立项资料: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审批文件及立项通知书;
2.过程资料:开题论证报告,实施计划,阶段或年度计划、小结,阶段成果报告,成果获奖文件、奖状、证书等;
3.结题资料:结题申请,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测查报告,论文,专著,评审记录,结题评审意见;
4.后续计划:成果推广应用计划等;
(二)过程资料。
1.案例资料类:典型教案、典型事例、作业、课堂实录; 2.调查测查类:各种观察记录、座谈、调查、测查的原件及其数据分析、评价记录;
3.过程记录类:学习记录、心得体会、随笔、研究日记、研究活动记录、纪要、分析;
4.信息发布类:同类课题信息、动态、本课题信息发布;
5.其它资料类:资料性照片,实物性作品,音像资料,获奖、发表成果复印件等。
第十八条 经费管理
(一)重点课题的研究经费实行分级负担,一般课题的研究经费原则上由课题承担单位自筹。有专项资助经费的重点课题,课题承担单位至少按资助经费1:3的比例配套经费用于该课题研究,保证研究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期完成。
(二)重点课题的资助经费划拨。课题研究一年之后,由学会组织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督查后划拨。凡中期评估不合格且无补救措施者,停止课题经费划拨。
第四章 结题管理
第十九条 本研究会立项的课题均由学习科学研究会组织评审;
第二十条 课题结题时,各课题负责人应组织自评,在自评基础之上向研究会提出书面结题申请。经协商确定专家现场评审、通信评审等结题形式予以结题。
(一)专家现场评审:经课题承担单位申请并认真准备,由研究会组织专家到课题承担单位召开现场结题评审会议,对课题研究实施及其成果予以鉴定。
(二)通信评审:由研究会发布具体的结题要求,各课题承担单位将结题所需资料报送研究会,由学术委员会统一组织结题评审。
(三)课题结题时,如条件许可,课题承担单位可举办课题研究展览和现场观摩活动。
第二十一条 课题结题后一个月之内,课题承担单位须将以下材料以文本档案或电子档案的方式报送研究会备案。
(一)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审批文件和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二)合同书,研究方案或开题论证报告,实施计划;
(三)课题管理手册复印件;重要的调查测查报告、案例等;
(四)研究报告、工作报告;
(五)重要成果附件。
第五章 成果评价与推广
第二十二条 研究会将定期组织全国学习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学习科学研究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奖励活动。
(一)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对学习科学研究的组织管理和研究卓有成效的组织者、研究者。
(二)先进集体评选对象: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学习科学研究工作效果显著的单位。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及相关管理细则的制定、修改权归属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习科学研究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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